据了解,根据国家工商总局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委托县市局、分局,对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分支机构进行2009年度企业年检。委托年检的范围是在市局登记的内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私营企业及分支机构,由企业所在地认领“经济户口”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规定,依法实施年度检验。委托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。
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,今年年检将充分发挥辖区工商所的作用,通过向企业发放有关材料、年检公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,告知和提示辖区内的企业具体的年检时间、年检地点、年检要求,避免企业因不了解情况而多跑冤枉路。同时,对垂直管理的行业企业和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的年检,工商部门将采取上门年检或由企业申请“团体”年检等统一年检的方法,集中办理年检。
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全面下放企业年检权限后,能使企业就近申报年检,真正方便企业,提高年检效率;另一方面,企业年检权限下放,也使“经济户口”及属地管理的职能得到落实,以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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